近日,天津港作拖轮“津港轮28”、“津港轮29”在新港辖区试航,新港海事局为吸取安徽蚌埠籍新造拖船“皖神舟67”轮事故教训,严把船舶试航安全关,全力保障港作拖轮试航工作顺利完成。 据悉,新港海事局辖区现有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中交博迈科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两家船舶修造企业,这两家公司都存在新建船舶试航工作。近日,港作拖轮“津港轮28”、“津港轮29”在新港辖区试航。新港海事局选派业务专家加强船舶试航前的现场检查,重点就试航船舶的救生及消防设备的配备、应急无线电通信设备、合格试航船员的配备、应急演练情况及岸基支持等方面展开检查,要求发现的缺陷必须在试航前予以纠正。 据了解,1月15日“皖神舟67”轮沉没事故发生后,新港海事局第一时间召开辖区船舶试航安全紧急会议,通报“皖神舟67”轮试航事故情况,要求船舶修造企业建立并完善船舶试航安全责任制,强化船舶试航的内部安全管理;新下水船舶试航时须提前24小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并提供详细的船舶试航方案、人员名单及各项应急预案;企业还应加强对试航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试航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新港海事局还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向港航企业广泛告知有关船舶试航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港航企业对船舶试航安全的重视。 在新港海事局的严格监管之下,“津港轮28”、“津港轮29”试航工作顺利完成。1月28日,“津港轮28”、“津港轮29”将正式交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