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苏州船用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苏州苏净船用机械有限公司侵害苏船技术、商业秘密一案已经于2014年12月22日获得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 苏船诉称,苏船主要从事舰、船全回转舵桨、主推可调螺距螺旋桨和侧向推进器等特种推进器的生产和经营,在国内市场中具有相当占有率,在国际市场上也有知名度。苏船通过《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等指定了相关企业保密规定,将公司的技术资料、产品信息等列为企业保密信息范围,要求员工保守企业商业秘密。被告邱黎辉、李光荣二人均曾是原告方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二人均与原告方签订了保密等方面的协议,如果法院经审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苏州苏净船用机械有限公司及邱黎辉、李光荣二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苏州船用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州船用机械厂)成立于1975年,主要从事舰、船全回转舵桨(调距浆、定距桨)、主推可调螺距螺旋桨、侧向推进器(调距浆、定距桨)等特种推进器的研发及生产制造,品种多、规格全,广泛应用于军、民用各类型舰船的专业企业。自八十年代以来公司先后引进德国SCHOTTLE公司的全回转舵桨(SRP)制造技术和瑞典KAMEWA公司的可调桨(CPP)和侧推(TT)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创新,公司现在已成为国内在船用特种推进器制造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专业研发团队和长期实船应用经验的行业领先企业。是国内率先实现可调桨主推产业化制造,具有一流的全回转舵桨和侧推研发制造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