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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青集装箱被扣现转机
  http://www.marine114.cn 2015/9/9 9:16:34 来源:中国船舶产品采购网  

    由于南青集装箱班轮公司(以下简称南青)上月突然宣布中止经营,导致拖欠各码头、船东及车队等协作单位各类作业费用,其运输的货物连同集装箱被诸多单位扣留。
    9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昨日(9月8日)下午,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股票))生产业务部总经理金存樑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其表示上港集团董事长陈戌源在知悉这一事件后,已亲自指示妥善处理,并最大限度保护货主利益。
    货主于上海方面的货物提取已有进展,不过,在太仓以及泉州,类似的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特别是泉州方面,据记者了解,由于南青拖欠船东费用,船东已“变相”收取货主额外费用。截至目前,不少船舶甚至还未靠泊。
    上港集团:将最大限度保护货主利益
    “事情发生后,上港集团高度重视,董事长陈戌源表态,要求上港集团最大限度保护货主利益,和南青一起妥善处理好此事。”在位于上海市杨树浦路的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大楼内,金存樑表示。
    9月6日,有知情人士向记者曝料称,受南青中止经营影响,上海港宜东集装箱码头扣留了1300余个集装箱,货主联盟多次向上海港要求提货被拒。
    9月7日,有货主向记者表示,其于上海港的货物提取问题已经有所进展,“货主向上港集团按小柜2000元,大柜3000元缴纳费用,集装箱押金另外算,就可以提取货物。基本上货主都在交了。”
    对这样的结果,大部分货主表示满意。“我们也愿意花点钱息事宁人,可是要在我们承受范围内,毕竟码头也受到牵连和影响,2000元其实对大家来讲都是公道的。”一名货主这样说。
    对于此前货主要求提货而上海港方面并未有所回应一事,“客户手上有单证,船公司也有单证,因为南青中止经营比较突然,和相关船公司的业务一下子中止后,很多单据没来得及跟上。”金存樑表示,此后其亦在不断联系沟通,在单据获取上,到近几天才陆续有南青留守人员给予帮助。
    上港集团方面指出,在处理南青集装箱内货物这一问题上,其已经定下三方面宗旨:上港集团和南青的债务问题不转嫁给第三方,集团有义务保证国内货主的权益;所有客户在单证、手续具备的情况下,在支付相应费用后,按正常情况提取货物;对于单证存在问题的货主,只要愿意出具担保函,也可以提取相关货物。
    据悉,货主目前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了港建费、堆存费以及部分货主涉及的拆箱费。并在支付费用后上港集团会开出收据,货主后续对支付费用有异议可以到集团交涉确定后再开发票。
    据金存樑透露,目前,南青拖欠上港集团费用总计1400多万元,且其同南青高层也已联系不上,“我们已经报案,将走司法程序。”
    太仓、泉州问题仍待解决
    据不少货主以及货代表示,在天津、上海、福州等地,其被扣货物问题基本解决,但在太仓及泉州,情况却并非如此。
    昨日上午,一位上海货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此前委托南青运输的40个集装箱目前被扣留在太仓港,和他一样情况的还有其他六七家货代。“他们(太仓港)提出来一个小柜要交纳15000元,大箱20000元,集装箱的押金另算。理由是南青公司拖欠他们码头费用,要求我们这些客户来补偿他们的损失。”记者按太仓港的报价来算,40个集装箱提货需支付60万~80万元。据悉,南青目前在太仓港共有140个左右的集装箱,其中60个左右是装有货物的重箱。
    根据此前律师的说法,虽然南青与合作各方存在纠纷,但其所运集装箱内的货物所有权在于这些货主,按理港口以及船东等并无权扣留这些货物。一位港口运输业内人士也向记者表示,这样的做法在行业内并不合规,“港口还是应该遵纪守法,承担应尽责任,把港口装卸服务做好。”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操作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提箱目前确实要收取部分押金,且需待客户把空箱还回、南青同其费用结算后才会返还。
    对此,记者进一步采访了太仓港负责对外的办公室。其在回复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邮件中表示,目前暂无进一步的消息可以公布,如个别货代对此有疑问可直接与其联系。
    一名货代表示,在昨日下午双方进一步沟通后,尽管太仓港方面把提货押金下降到了5000元,但其仍不能接受,“让我们明日(指9月9日)早上等通知,我们将再去找他们交涉。”
    与上海和太仓相比,泉州船东的“变相”收费情况更为严重。“现在南青大部分的船货柜基本都要卸泉州石狮华锦码头。提柜收费,全国最高小柜6000元,大柜8000元,而且不讲价。”一名货代表示。
    货代小陈则告诉记者,在提货的要价上,基本泉州的船东都是这一情况。
    据了解,南青很多承租的船都来自泉州,尽管原计划于上海等港口卸货,但最终船只还是开回了泉州。船东方面并不拒绝货主拿回货物,但前提是需要签署一份提货协议书,表示愿意承担船务公司为该货物而发生的海运费、装卸费和堆场费等。另有一份来自天津的货运代理公司提供的协议更是注明,货主是在为南青垫付6000元的租金。
    在货主们看来,这些船东是在变相从货主方挽回一些因南青欠款带来的损失,而货主们耗不起时间只能交钱拿货。不过,不少货主目前仍在观望协商中,然而南青公司已经无人出面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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